近年来,咸阳市建筑节能工作紧紧围绕“十一五”建筑节能目标和年度计划,开拓创新,强化监管,多措并举,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取得可喜成绩。去年咸阳市荣获全国建筑节能先进集体称号,2007年10月和12月建设部两次来咸检查,对该市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。
建筑节能工作取得可喜成绩
一是建筑节能规划实施进展顺利。编制了《咸阳市“十一五”建筑节能暨可再生能源利用发展规划纲要》,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组织实施。南部县市区已基本实现“禁实”目标,大量新型节能产品和技术被应用于建设工程之中;市区新建工程节能设计达标率98%以上,施工达标率92%以上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正式启动,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。
二是“禁实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。今年,在南部六县市区提前四年实现“禁实”目标的基础上,淳化、彬县、长武等北部县禁实率达到70%以上,取得突破性进展。年内县城新建大型空心砖厂6个,实现了每县都有新材企业的目标;市区建成年生产能力1500万块的DS1生产线,已生产DS1节能砖100万块,填补了全省乃至国内空白。目前,全市已建成新型墙材企业100多个,年产空心砖4.4亿块以上,混凝土砌块90万立方米,新型墙板65万平方米,逐步形成了砖、块(砌块)、板(墙板)种类齐全的墙材产品供应体系。
三是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初步建立。咸阳市规划局先后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对全市新材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加强<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>贯彻及建筑节能技术培训班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在全市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在既有建筑改造中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紧急通知》、《关于公布2007年度通过认定和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企业的通告》等文件,加强管理,推行新的建筑节能标准,要求新建工程按50%或者以上的节能标准设计,其中高层建筑和公共建筑按65%节能标准设计,使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有章可循。
四是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得到加强。咸阳市认真贯彻执行《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》,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各项制度,基本保证了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施工质量和节能效果。全年共核查备案图纸85万平方米,合格率达到98%以上;提出强制性设计变更21项,提出建议性设计变更29项,;对进入本地市场的新材企业实行抽检登记制度,共确认登记新材企业56家;共检查建筑节能工程70项,发现未达标工程9项,整改合格率达到90%以上,处罚节能不达标工程3项;完成节能建筑检测面积22万平方米,为节能施工质量评估提供了依据;验收节能工程45项,总面积达65万平方米,验收合格率为92.4%;推行住宅项目节能公示制度,设置节能公示30多处,以接受社会监督。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3项2.8万平方米,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任务。
五是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展顺利。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步伐,该市以国家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为契机,积极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。
其中,紫韵东城项目已通过建设部、财政部的审查并在网上公示。该项目示范面积19万平方米,目前工程进展顺利,建成后将对咸阳市可再生资源建筑应用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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